D/S 取消:固定准许停留期对 F-1 寄宿学校学生意味着什么
在 2026 年 9 月 15 日之前,F-1 学生入境美国时,I-94 上标注的是 “D/S”(duration of status,身份有效期)。这意味着只要保持全日制在读,就可以一直停留。美国国土安全部(DHS)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发布的最终规则(联邦公报文件 2026-14439,91 FR 44976)取消了 F 类和 J 类学生的 D/S。该规则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生效。本指南说明它对美国私立高中和寄宿学校学生意味着什么。文中条款编号均指《美国联邦法规》第 8 编(8 CFR),以 2026 年 10 月 10 日的现行文本为准。
2026 年 9 月 15 日起的变化
- 固定结束日期取代 D/S。 F-1 学生获准停留“完成 Form I-20 上所列课程所需的期间……不超过 4 年”(8 CFR 214.2(f)(5)(i))。入境时,官员可以按 4 年或 I-20 上的项目时长中较短的一个准许入境(8 CFR 214.1(a)(4)(i)(A))。这个结束日期会作为“准许停留至”日期(admit-until date)记录在 I-94 上。请在 Form I-94 上查看。
- 前后各 30 天。 学生最早可以在 I-20 上的报到日期(report date)或项目开始日期前 30 天入境。项目结束日期或 4 年上限到期后,学生有 30 天离境,或采取其他措施维持合法身份。这两个 30 天都不计入 4 年(8 CFR 214.2(f)(5)(i)、(f)(5)(v))。在新规之前,这个离境期是 60 天。
- 提前停止学习,期限也随之缩短。 如果学生在准许停留期结束前停止学习,必须在 30 天内离境。经 DSO 批准退学的,有 15 天。没有保持全日制学习或以其他方式未能维持身份的学生,没有任何宽限期(8 CFR 214.2(f)(5)(v))。
- 公立高中的限制不变。 F-1 学生在公立高中就读,包括假期在内总共不得超过 12 个月。规则现在明确写明,特许学校(charter school)和其他由美国纳税人出资的类似学校也包括在内(8 CFR 214.2(f)(5)(i)(C))。见 F-1 公立高中 12 个月限制。
对寄宿学校学生的影响
多年制项目。 典型的 9–12 年级 I-20 略短于 4 年,因此在一次准许停留期之内。DHS 在规则序言(preamble)中专门谈到了 K-12 学校。DHS 表示,私立 K-12 学校仍然可以签发到 12 年级的 I-20。“从不出境”的学生只需每四年申请一次延期。学生每次出境后再入境,CBP 都可以给予最长 4 年的新准许停留期。如果学生更早入学,例如在一所开设到 12 年级的学校从 7 年级读起,就会超过 4 年。这样的学生需要申请延期停留,或者回国后重新获准入境。
延期停留。 过去,DSO 只要在 SEVIS 中延长项目结束日期就可以。现在这样做不会延长学生的准许停留期。根据 8 CFR 214.2(f)(7),步骤如下:
- DSO 签发一份新的 I-20,写明延期建议和新的项目结束日期。
- 学生向 USCIS 申请延期停留。规则所指的表格是 Form I-539(Application to Extend/Change Nonimmigrant Status,8 CFR 214.1(c)(8)(iii))。申请时需要提交 DSO 签署的 I-20 和资金证明,缴纳费用,并按要求参加生物信息采集。
- USCIS 必须在“准许停留至”日期当天或之前收到申请。 这个日期包含 30 天离境期。SEVP 常见问题建议提前约 180 天递交。
- 按时递交的申请在审理期间,学生可以继续上学(8 CFR 214.2(f)(7)、(f)(5)(viii))。
有些原因不能作为延期理由:因学业察看(academic probation)或停学,或因学生一再未能或不愿完成学业而造成的延误(8 CFR 214.2(f)(7)(i)(C))。如果 DSO 在原结束日期过后才延长项目结束日期,学生就必须申请恢复身份(reinstatement)(8 CFR 214.2(f)(7)(viii))。如果孩子可能需要更多时间,请尽早与学校沟通。
延期审理期间出境。 延期申请审理期间出境的学生,可以按原准许停留期的剩余时间重新入境。但如果持有项目结束日期更晚的 I-20 再入境,USCIS 可能视为放弃了正在审理的申请(8 CFR 214.1(c)(8))。请随身携带 I-797C 收据通知。
第一学年的转学限制。 研究生以下的 F-1 学生“在项目第一学年内不得转学或更改教育目标”。唯一的例外是 SEVP 因特殊情况批准(8 CFR 214.2(f)(5)(ii)(A))。规则举出的例子包括学校关闭、自然灾害导致长期无法面授,以及“为完成小学或中学教育而需要转学的学生”。转学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:学生必须已在最初签发 I-20 的学校读完第一学年,不处于学业察看或停学状态,并在 5 个月内到新学校开始上课(8 CFR 214.2(f)(8)(i))。详见 F-1 转学。
PG 年与留级。 规则规定,2026 年 9 月 15 日之后完成某一教育层级项目的学生,不得以同一层级或更低层级的项目持有 F-1 身份(8 CFR 214.2(f)(5)(ii)(C))。DHS 在序言中把“小学和中学教育”(Prim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)列为一个层级,并表示生效日之前完成的项目不计算在内。但规则没有专门提到 PG(postgraduate)年、留级,或从初中寄宿学校(junior boarding school)升入高中的情况。DHS 表示将另行发布关于教育层级的指导。DHS 还保留了在 2028 年 9 月 14 日之前推迟或暂停这些转学和教育层级条款的权力(8 CFR 214.2(f)(5)(ii)(E))。截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,我们在联邦公报上没有找到推迟实施的公告。计划读 PG 年、留级或转学之前,请先让接收学校的 DSO 书面确认。
2026 年 9 月 15 日之前已在美国的学生
以 D/S 入境、并在 2026 年 9 月 15 日正常维持身份的 F 类和 J 类学生,可以停留到 I-20 或 DS-2019 上的项目结束日期。如果 EAD 到期日更晚,则可以停留到 EAD 到期日。这个期限从 2026 年 9 月 15 日起算不得超过 4 年。之后 F-1 学生还有 60 天离境期,所以最晚到 2030 年 11 月 14 日。J-1 学生最晚到 2030 年 10 月 15 日(8 CFR 214.1(m)(1))。在读学生如需更多时间或想开始新项目,必须申请延期停留。也可以出境后以固定期限重新入境。I-20 在 2027–2030 年结束的高中生,大多暂时不需要做任何事。不过,他们出境后第一次再入境时,“准许停留至”日期会重新确定。
J-1 高中交换生
这项变化同样适用于 J-1。J-1 交流访问者获准停留到 DS-2019 上的项目结束日期,最长 4 年。最早可以提前 30 天入境,项目结束后有 30 天离境(8 CFR 214.2(j)(1)(ii))。国务院的中学生交换项目本来就最长两个学期(22 CFR 62.25),所以 4 年上限没有实际影响。新规在延期时才有影响。现在,DS-2019 上的项目结束日期“单凭本身”已不能维持 J-1 身份。从一个学期延长到一整年的学生,必须向 USCIS 申请延期停留(8 CFR 214.2(j)(1)(iv))。DHS 在序言中确认,赞助机构不能自行做出这一更改。见 J-1 中学生交换规则。
2026–27 学年申请清单
- 选择经 SEVP 认证的学校。可以在 USAnaru™ 上查看 F-1(I-20)学校列表。
- 核对 Form I-20 上的项目开始日期、报到日期和项目结束日期。“准许停留至”日期将以这些日期为准。
- 如果计划的项目超过 4 年(例如从 7、8 年级入学),请询问学校如何协助办理延期。
- 每次入境后都查看 I-94 上的“准许停留至”日期,记在日历上,并在该日期前约 6 个月与 DSO 商量延期。
- 第一学年内不要计划转学。如果可能需要转学,请向 DSO 咨询 SEVP 例外。
- 决定读 PG 年或留级之前,先取得书面确认。
- 把可能产生的 Form I-539 费用和生物信息采集预约纳入预算和日程。
- 与孩子一起阅读 F-1 和 J-1 身份维持。
本指南仅为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移民规定和政府指导可能变化。请向学校的指定学校官员(DSO)或 J-1 赞助机构的负责官员(RO)确认孩子的具体情况,必要时咨询移民律师。USAnaru™ 是独立的信息服务,不是政府机构。
问题
孩子将在寄宿学校读 9–12 年级,四年制项目会有问题吗?
通常不会。准许停留期是 I-20 上的项目时长(最长 4 年),前后再各加 30 天,所以四年制高中项目在范围之内。开学前 30 天和结束后 30 天都不计入 4 年(8 CFR 214.2(f)(5)(i))。超过 4 年的项目(例如从 7 年级入学)需要申请延期停留,或者出境后重新获准入境。
如果项目结束日期改变,F-1 学生怎样获得更多时间?
DSO 先签发一份建议延期的新 I-20,然后学生向 USCIS 递交 Form I-539,缴纳费用,并按要求参加生物信息采集。USCIS 必须在 I-94 的“准许停留至”日期(admit-until date)之前收到申请(8 CFR 214.2(f)(7))。另一种办法是出境后持新 I-20 由 CBP 重新准许入境。
孩子读完第一学期后可以换一所寄宿学校吗?
原则上不可以。研究生以下的 F-1 学生在项目第一学年内不得转学,除非 SEVP 因特殊情况批准例外(8 CFR 214.2(f)(5)(ii)(A))。规则举出的一个例子是“为完成小学或中学教育而需要转学的学生”。如需申请例外,请与 DSO 商量。
持 F-1 从美国高中毕业后,还能读一年 PG(postgraduate)吗?
目前没有定论。规则规定,2026 年 9 月 15 日之后完成某一教育层级项目的学生,不得以同一层级或更低层级的项目持有 F-1 身份(8 CFR 214.2(f)(5)(ii)(C))。DHS 的教育层级列表把“小学和中学教育”列为同一层级,规则也没有专门提到 PG 年。请在决定前让 PG 学校的 DSO 书面确认。
这项变化适用于 J-1 高中交换生吗?
适用。J-1 现在也按固定期限入境,即 DS-2019 上的项目结束日期加 30 天。根据国务院的规定,高中交换项目最长两个学期。如果只读一学期的学生之后延长到一整年,必须向 USCIS 申请延期停留,赞助机构不能自行更改(8 CFR 214.2(j)(1)(iv))。
相关文件
- 寄宿学校申请清单:12 个月时间表 · 清单
- 在美国公立高中就读 F-1:12 个月上限及全额费用补偿 · 规则
- 模板:向银行申请存款余额/资助证明信 · 模板
- 模板:资助声明(家长或资助人) · 模板
- I-20 表格(非移民学生身份资格证明) · 官方表格或费用
- SEVIS I-901 费(F-1 $350 · J-1 $220) · 官方表格或费用 · $350
来源
- Establishing a Fixed Time Period of Admission and an Extension of Stay Procedure for Nonimmigrant Academic Students, Exchange Visitors, and Representatives of Foreign Information Media(最终规则,91 FR 44976) — 联邦公报(美国国土安全部)
- 8 CFR 214.2 — 入境、延期和身份维持的特别要求((f) 款和 (j) 款) — eCFR
- 8 CFR 214.1 — 入境、延期和身份维持的要求((a)(4)、(c)(8)、(m) 款) — eCFR
- Elimination of Duration of Status — 常见问题 — 美国国土安全部(Study in the States)
- Final Rule: Establishing a Fixed Time Period of Admission and an Extension of Stay Procedure — Quick Facts — 美国国土安全部(Study in the States)
- 22 CFR 62.25 — 中学生交换项目(J-1) — eCFR
截至 2026年10月10日 的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、移民或招生建议。最终由各学校、美国国务院和 SEVP 决定;采取行动前请查阅学校官网和官方渠道。
